风险控制——律师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杭州余杭政协企业家协会大厦有限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总部经济在发展方式转型中具有突出战略地位。发展总部经济,既是中心地区实现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的战略选择,也是进一步发挥中心地区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优势,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的重要路径,是中心地区实现发展方式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为发展我区总部经济,推动我区城市化进程,余杭企业家协会牵头与该协会下的49位企业会员联合投资建设政协企业家协会大厦。
2011年6月27日下午,余杭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主持召开区政协企业家协会大厦筹建工作专题会议。区政协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与会,并作了关于筹建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初步的设想方案。
由于本次筹建工作面对的是在各自领域饶有建树的企业家,都有自己的担忧与期待。因此,经过协商决定聘请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投资活动的法律顾问,以控制可能存在的内外风险。
我所接收委托后,指派以项坚民为核心的服务团队。我们为本次投资活动的法律文件的签署设计了多种方案,经过所有投资协会会员讨论后,决定以以下方式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
一、签署前期框架协议
签署框架协议的目的在于确定投资建设政协企业家协会大厦的准入资格,以免会员企业由于大厦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建设资金而导致本公司的资金链断裂。
协议确定了较高准入门槛,一来为了保证企业家协会大厦的建设资金,二来为了总部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明确了各会员企业后续的义务,包括在规定时间内不得转让以及出租自己楼层。
二、签署联建协议、联建公司章程
建立联合建设公司是本次投资活动的核心。我们团队起草联建协议,经过多次修改,确定了最终版本。该协议确定了联建公司的基本要件、各股东的权利义务。
确认建立联建公司以后,各股东又通过了联建公司章程,最后选举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至此,我所接收委托的本次投资活动的法律顾问工作暂告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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