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律师_余杭律师事务所_余杭征地拆迁_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 页 | 律所介绍 | 律所动态 | 专业团队 | 实务研究 | 关于党建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律所动态 >> 诺力亚快讯
     
 
诺力亚所助推闲林水库建设
信息来源:徐力、杨燕 信息签发:赵云玲 发布时间:2014/11/12 16:46:35 点击率:8801次
【引言】
      杭州市闲林水库是杭州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位于杭州市余杭区闲林镇,属于杭州市西部地区上埠河流域。工程任务以杭州城市应急备用和抗咸供水为主,结合防洪和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
      杭州是我省省会和经济、文化、科教中心,也是长三角经济圈两个副中心城市之一。杭州市主城区供水原水一直主要直接取自钱塘江,随着钱塘江中上游城市化进程加快,工农业、钱塘江航运发展和枯水年份咸潮上溯影响,杭州主城区供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风险与日俱增,建设闲林水库储存上埠河流域天然径流及钱塘江丰水期优质水实现避咸蓄淡,提高城市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能力和供水保证率,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原水可靠保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闲林水库能否顺利、快速的建设关键在于水库区域土地、民居能否合法、合理、快速的征用拆迁。事实上,杭州市闲林街道在此次征地拆迁中遇到了很大的阻力,但最终在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22名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重大突破,保障了闲林水库的建设。
 
 
【案件背景】
      闲林水库征地涉及我区闲林街道里项村、桦树村、云栖村三个村土地共计3533.42亩,现已全部完成征地工作。拆迁分为安置区块、淹没区块、复建道路区块三部分,涉及里项村、桦树村和孙家坞社区3个村(社区),共需拆迁农户523户。其中,安置区块和复建道路区块123户农户房屋的拆迁已全部完成;淹没区块涉及桦树村6个组共400农户,目前余20户至今未能签约。
      该22户农户中,未评估11户,已评未签11户。从分布情况看,桦树村一组13户、二组6户、三组3户。
 
【争议焦点】
      杭州市闲林水库22居民未签约拆迁主要原因有:
      一是水库的小型或中型问题。部分被拆迁人认为闲林水库系中型水利工程项目,进而质疑适用法律的正确性,认为应当适用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而非《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二是安置方式问题,部分被拆迁人认为根据国务院移民安置条例及省市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应对其迁建安置,而不应以多高层公寓安置。但是我区自2008年以来全面实施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不再批建“两户一联”安置房,该问题涉及桦树村16户被拆迁人。
      三是补偿价格及分户等问题,部分被拆迁人认为补偿价格低,不愿签约。另有部分被拆迁人要求两子女分户,但不符合分户条件。
 
【律师介入】
      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是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以征地拆迁法律事务为特色的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有着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征地拆迁办案经验。
      2013年9月,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接受余杭区配合市闲林水库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余杭区闲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闲林水库建设工程中涉及的22户被拆迁人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事宜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嵌入式的专项法律服务,实现闲林水库拆迁工作按期完成。
      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项坚民、张纬明、陆东明、梅军、孙洁立、严华、吴潮、杨燕、楼方震、王广亮、徐超、吕梦娜、徐力、宋骁骏、姚振纲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为闲林水库的建设提供尽职调查、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解答、进行跟踪服务、代为诉讼和复议等法律服务。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仔细的研究了杭州闲林水库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特别是闲林街道做好闲林水库拆迁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法律服务团队
      成立由项坚民律师牵头,配备十五名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负责提供闲林水库建设工程拆迁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法律政策组,负责尽职调查、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解答,为本项目提供法律依据与后台保障,同时制订详细的工作手册用以指导日常工作。
2、现场工作组,协同政府部门和所在村委、动迁公司对拆迁工作进行跟踪服务,分为四个小组分头跟进拆迁工作。每个工作日指派至少2名以上专职律师,非工作日根据需要指派1名以上律师在闲林街道和所在村委设立的律师办公室和现场进行工作和办公,开展本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解读法律、解答疑问、化解矛盾等。
3、应诉组,负责有关闲林水库建设工程拆迁事宜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应诉工作,保障闲林水库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协调和沟通
(1)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诺力亚律师事务所、指挥部和街道、闲林水库所在村,各指定联络员一名,负责联络、服务工作。
(2)实行通报制度。由诺力亚律师事务所负责,将法律服务团队拆迁工作每日简要情况于下午五时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报给指挥部和街道的主要领导。有农户协商成功的信息,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发送。
(3)实行周例会制度。每星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本周工作,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探讨,并部署下阶段工作计划与安排,必要时邀请闲林街道派员参加。
(4) 提供迅捷快速的法律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不少于24小时;同时根据需要制定专门的工作计划,确保满足闲林水库建设工程拆迁工作需要。
 
【具体工作】
(一)进行尽职调查
      由法律服务团队对闲林水库建设工程拆迁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具体从立项、规划、用地批准到拆迁许可、公告、动迁、评估,被拆迁户基本情况以及案涉拆迁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二)进行法律论证
      成立法律政策组,对项目立项、规划、用地、拆迁许可等政府审批手续和拆迁方案的制定,进行法律论证和法律指导,运用法律参与重大决策,提高重大决策的法律水平,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
(1)帮助制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规范文本,对已签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法律审查,对协议文本暇疵迅速实施补救,对协议履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建立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法律监控的制度,以保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合法性和全面性,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防止和减少房屋拆迁争议,切实保障拆迁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2)对房屋动迁工作和房屋评估工作以及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法律指导,特别是在合法占地面积、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上,在评估时点和评估标准的确定上,在法律上严格把关,以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拆迁人的利益。
(3)协助拆迁人申请对被拆迁人进行强制拆迁。对少数几户漫天要价、提出无理要求、拒不搬迁的被拆迁人,在坚持耐心细致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仍然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进行强制拆迁。协助整理和制作强制拆迁申请文件,协助制定并审查强制拆迁方案,参与强制拆迁。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解答
      针对被拆迁户反映的问题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书或法律解答。诺力亚法律服务团队针对被拆迁户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法律、法规与政策,起草、审查并最终出具法律意见书,被拆迁户依据法律意见书明确了自身要求的合法性、合理性范围,从而有效普及了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
(四)进行跟踪服务
      成立现场工作组,协同政府部门和所在村委、动迁公司对拆迁工作进行跟踪服务,以非诉讼法律服务方式向被拆迁户提供法律与政策的解读,应被拆迁户的请求为其解答疑问,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包括:
(1)解释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优势,听取被拆迁户代表的想法和意见,进行现场解答;
(2)坐班接待被拆迁人,解答其疑问和不解,对全部被拆迁人积极上门走访,听取其意见;
(3)对被拆迁户提出的问题,经汇总、整理后出具《法律解答》,对拆迁中常见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解答,用于指导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
(4)协助起草《告知函》等有关文件,敦促被拆迁户限期腾退房屋。
(五)代为诉讼和复议
      对可能遇到的复议、诉讼进行应诉。成立应诉组,对闲林水库建设工程拆迁事宜引发的有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进行应诉,保障闲林水库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
 
【后续进展】
     截至2014年9月,涉及闲林水库22户后续未拆除的居民房屋在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等有关政府部门的协助下得到了合法、合理的拆除。经过本次闲林水库的专项法律服务,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及政府部门的一致好评,也为杭州市闲林水库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COPYRIGHT © 2006-至今 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11019879号  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2394号  邮箱:nuoliyalawyer@163.com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时代天元城华夏之心29楼 电话:0571-89012348 传真:0571-86320791 技术支持:网尽科技 访问量:14664141次
网站关键字: 余杭律师 余杭律师事务所 网站地图
 
     
         
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