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展现我省女律师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优秀女律师的模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女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服务能力,浙江省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表彰第四届“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的决定》和《关于表彰第三届“浙江省优秀女律师”的决定》。我所吴莉琴律师荣获“浙江省优秀女律师”称号。
吴莉琴律师将继续坚定政治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